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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罗县人民检察院“三个明确”全方位确保流程监控无死角
2019-12-13    来源:综合业务部    作者:    【打印本页】    字体: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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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13

    为规范办案行为,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平罗县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案件管理职能,多举措全方位加强案件流程管理工作,确保流程监控无死角。

一、明确监管职责,强化监控职能。一是建立流程监管联络员制度。案管部门设立专职流程监管员,各业务部门内勤为流程监管联络员。专职流程监管员依托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每日审查所受理的全部案件文书制作、案卡填录、法律文书公开等情况流程监管联络负责向承办人反馈流程监控发现的问题,并予以督促整改是建立全面监督机制。建立“点对点”监督制度,案管部门对存在问题和不规范的案件监控,同时建立了办案部门流程监控微信群,对每天发现问题及时在群里通知案件承办人所在部门流程监管人员,由部门流程监管联络员督促承办人及时纠正,并回复整改情况,实现系统内监控和系统外监督同步运行,收到了良好效果。

二、明确监管范围,突出监控重点。一是明确监控范围案件流程监控贯穿办案全过程,涉及多个业务部门,监控内容包括节点变化、业务流转、文书制作、办案期限、电子签章使用等。同时对受理的全部案件每日进行巡查,对预警超期案件监控和办案期限提示,预防超期办案。二是突出监控重点。在全面监控的同时,突出对案件退查、延期、文书报批流转等节点专项跟踪,实行重点监督,及时预警;同时对法律文书制作、诉讼参与人权利义务的保护、办案期限、法律文书公开等容易出现错漏的节点进行监督,提出纠正意见。

三、明确监管措施做好监控督查一是坚持日常监控与定期核查相结合。专职流程监管员依托统一业务应用系统进行日常监控,发现问题,及时联系承办人、承办部门听取意见,纠正处理;每月定期进行核查,归纳总结案件流程监控的相关问题向承办部门反馈,对发现的普遍问题,形成流程监控书面材料向全院进行通报。二是监控措施宽严相济。对发现的不规范问题,以口头提示为主,对于超期办案、文书明显错误、侵害当事人、辩护人诉讼权利、办案程序违规、法律文书公开违法等较为严重的问题,发流程监控通知书予以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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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综合业务部